贵阳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90日以上)流程图
该权力类型为行政许可
办理机构:贵阳市科学技术局
业务电话:87989186,监督电话:87989713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不含特殊情况需相关部门核查信息的时间)
承诺期限:8个工作日(不含特殊情况需相关部门核查信息的时间)
一、所有非中文类证明材料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用人单位或受委托的专门服务机构账号申请:
1.信息注册表;
2.合法登记证明;
3.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4.行业许可证明文件(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提交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文书)
二、申请人网上申请:
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2.工作资历证明;
3.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在国外获得的,需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由申请人获得学位(学历)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在港澳台地区获得的,需经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或所在地区公证机构认证;如有国外专业资格证明,应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获得专业资格证明所在国的驻华使领馆认证或工作机构对原件公证;职业资格证明在港澳台地区获得的,应经所在地区公证机关对原件公证)
4.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由申请人国籍国或经常居住地警察、安全、法院等部门出具并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港澳台地区出具的,应经所在地区公证机关公证,无犯罪记录签发时间应在6个月内)
5.体检证明;(由中国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或经中国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境外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签发时间6个月内;可入境前采用承诺制,入境后申领工作许可证时补充提交中国境内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明)
6.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包含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薪酬、来华工作时间、职位、盖章签字页等必要内容,入境前无法提供聘用合同的,可提供任职证明,入境后申领许可证时提交聘用合同)
7.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8.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白底免冠照片;
9.随行家属相关证明材料;
10.其他需要补充资料;
备注:A类高端人才可走“绿色通道”,需要根据个人情况“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