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就业证】关于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十大常见问题解答
1、问:外国人来华工作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备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2)无犯罪记录、学士学位证书; (3)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4)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它国际旅行证件(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5)应持Z字签证入境(有互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2、问: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1)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3、问:外国人入境后多长时间内办理工作许可证?答:用人单位应在被聘用的外国人入境后15日内办理工作许可证。
4、问: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两证整合”指的是什么?答:2015年12月30日,国务院审改办正式复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意见的函》,同意将“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国家外国专家局负责许可实施工作。
对来华工作90日以上的,“两证整合”即将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采用电子化形式,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可在线打印;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是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合法证件。
对来华工作90日以下的(含90日),可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或者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
5、问:《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有效期可一次性签发多长时间?答:《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有效期为2-5年,B类有效期一般为1年,同时不得超过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政府批文有效期、劳动合同或委派书有效期及工作申请人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有效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