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办理条件
温州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温州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受理条件
(一)注册单位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2.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
3.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薪不得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
4.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需经过批准。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浙江省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
2.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
3.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申请人分类
1.外国高端人才(A类)。外国高端人才是指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以及符合计点积分外国高端人才标准的。外国高端人才可不受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具体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
2.外国专业人才(B类)。外国专业人才是指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属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确有需要的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能类人才以及符合外国专业人才标准计点积分、执行政府间协议或协定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或工作经历等限制。具体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国家对专门人员和政府项目人员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其他外国人员(C类)。其他外国人员是指满足国内劳动力市场需求,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外国人员。具体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
温州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禁止性要求
1.申请材料不齐全的; 2.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3.申请材料虚假的; 4.申请人不符合来华工作条件的; 5.不适宜发给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其他情况。 许可受理或决定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通过电话询问、面谈、实地调查等形式,核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