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指引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规定,对来自境外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的入境人员,凡是从韩国、意大利、伊朗、日本等疫情严重国家经广东口岸入境的,或经其他国家或地区从广东口岸入境且过去14天有韩国、意大利、伊朗、日本等疫情严重国家旅行史、居住史的旅客,如果目的地是广东的,不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要实行14天的居家医学观察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风险,保护来华工作外国人生命健康安全,来自境外疫情严重国家的外国人,入境后在我市申请工作许可证时,均须提供《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作为补充申请材料(扫描后上传到系统),请遵照执行。
附件: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中英日韩语言)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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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外国人工作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