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员工在中山工作需要交社保吗?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国人从世界各地来中国工作。企业是否需要为公司的外籍员工支付社会保险?答案是:需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履行.变更.本法适用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换言之,只要雇主在中国,无论其国籍是在外国还是在中国,无论工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无论劳动合同在哪里签订.履行地.变更地.《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在国内或国外解除或终止。
根据《社会保险法》,职工“应当”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支付或由雇主单独支付。因此,是否缴纳社会保险不是雇主和雇员自己协商的,而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社会保险法》第97条规定了外籍员工:“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还发布了《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私营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依法招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和本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招收外国人的,应当自办理就业证书之日起30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因此,用人单位和外国人原则上应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参保所需的具体资料如下:
对于首次参保的外国人,用人单位应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外国人参加社保材料
1.本人护照;
2.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3.外国人居留许可;
4.《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5.增加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名单;
6.我的照片;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此外,由于外国人可能在自己的国家缴纳了相应的社会保险,许多外国人还没有准备好在中国长期工作.因此,生活可能会产生双重支付的情况。如果严格要求外国人按照中国法律缴纳社会保险,可能会给雇主和外国雇员造成不必要的负担。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8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答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6083号提案的答复),中国已与德国合作.日本.韩国.通过双边协议,加拿大等国家相互免除特定人员特定类型的社会保险缴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