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对外国人的住宿登记
办事规程:
1. 申请: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属派出所登记办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关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薄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所需材料:外国人的护照收费标准:该事项不收费办理时限:即办办事机构:申请人实际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牛区街道-各派出所联系方式:咨询电话 028-8640630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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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外国人工作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