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2021年调整部分外国人工作许可申请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东莞市平均工资情况》,2020年东莞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9601元,平均月工资为6633元。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中的《外国人来华工作标准(试行)》,外国人可凭“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收入6倍的外籍人才”作为A类工作许可的申请条件,外国人可凭“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收入4倍的外籍人才”作为B类工作许可的申请条件。现将相关计算基准调整如下:
从2021年7月15日起(以网上首次提交时间为准),外国人以工资收入作为申请条件来申请A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时,其月平均工资须不低于39798元(2020年度社平工资的6倍,6633×6=39798),B类月平均工资需不低于26532元(2020年度社平工资的4倍,6633×4=26532)。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