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外国人变更就业单位应如何办理?
已取得《外国人就业证》的外国人,在原就业期限内需流动到无锡其他单位工作且从事相同职业的,可直接办理就业证变更(“两证”合办)。如原就业期限届满,或就业期限内需要变更工作单位从事不同职业的,须按规定重新申请就业许可及《外国人就业证》。
(一)外国人变更就业单位申办材料
1、《外国人申请“两证”合办审批表》(可在网上下载,由新聘用单位填写,一式一份,江阴、宜兴的需到该市人社部门盖章);
2、《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可在网上下载,由新聘用单位填写,一式三份,江阴、宜兴的需到该市人社部门盖章);
3、《外国人就业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由新聘用单位填写,一式三份,江阴、宜兴的需到该市人社部门盖章);
4、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外省市企业在无锡的分支机构需同时提供总公司以上材料复印件);
5、新聘用单位书面申请报告(说明聘用原因、职务及期限,单位盖章,外省市企业在无锡的分支机构由总公司盖章);
6、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由国外机构或组织出具或由本人填写,聘用单位盖章);
7、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学历证明、技能资格证明和由该外国人原工作单位出具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二年以上经历的证明);
8、外国人原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说明离职原因及离开时间,如原单位已注销或关闭的,应提供当地有关部门的批文);
9、新聘用单位与聘用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属境外单位派遣的,另由派遣单位出具相应证明,并注明聘用期限);
10、《外国人就业证》正本,原在外市工作的提供当地发证部门签发的就业证迁移或注销证明;
11、拟聘用外国人的有效护照及居留许可(正本及复印件);
12、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13、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半身照片四张。
(二)办理程序:1、受理;2、审核;3、报批;4、发证。
(三)办理时限
1、市人社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符合条件即办;
2、市人社局驻新区科技交流中心窗口: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