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企业聘用外国人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中山用人单位应协助申请办理工作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外国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非法就业:
(一)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二)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三)外国留学生违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任何单位聘用没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外国人居留许可》的外国人都是违法的;任何外国人在没有取得《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外国人居留许可》的情况下,在中国境内工作都是违法的。外国留学生没有取得相关许可在单位实习或是工作也是违法的。此外,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单位必须与其《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所注明的单位一致,外国人为单位以外的任何公司工作也都是违法的。
因此,取得工作许可证是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的前提条件。
企业在聘请外国人之前,需要注意这些规定
以免非法雇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非法雇用外国人,将依法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