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投资的外国人如何申请中国永久居留?
对于外国投资人员来说,如果想要在华长期经营公司,必须持有合法在华居留的证件,其中一种途径是通过自己投资的公司办理工作签证,另一种就是申请投资类中国永居,接下来我们来谈一谈具体应该如何申请投资类中国永居。
申请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1.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2.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3.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
4.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
上述人员的外籍配偶及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可随同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人需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完整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 2寸近期证件照2张。
2.有效护照及有效签证(或居留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
3.税务机关出具的申请之日前连续3年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4.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项目》鼓励类产业投资的需提供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等该企业为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证明。
5.作为控股股东的公司企业投资的,另需提交相关投资及控股证明,国外出具的,须经中国驻外使馆/领事馆认证。
6.国内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或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健康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7.经中国驻外使馆/领事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该证明应当由国家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内容应明确对申请人犯罪记录的核实结果;
证明上的姓名须与所持有效护照上的姓名一致;
申请人如变更过姓名的,须在该证明上注明曾用名;
申请人如满18周岁后在护照所属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连续居留1年以上的,还需提供在该国家或地区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证明上注明的时效小于6个月的,按注明的时效计算)。
注意事项
1.年满18周岁的申请人需本人前来办理。
2.证件照应为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照,尺寸48mm×33mm。
3.申请人变更过国籍的,需提交加入外国国籍证明。
申请人曾具有中国国籍的,原内地居民还需提供原中国因私护照、国外定居证明(持因公护照加入外国籍的,需先办理退出中国国籍手续);
原台湾居民还需提供台湾注销户籍证明;
原港澳居民还需提供不再具有港澳居民身份证明。
必要时,国外出具的证明须提供中国驻外使馆/领事馆认证。
4.申请人姓名发生变更的,需提供更名证明或两个名字为同一人的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国外出具的,须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5.国外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婚姻证明、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收养证明、更名证明等相关材料,可由有关国家主管部门出具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也可以提交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证明(不可为本人声明)。
6.外文证明材料需经国内有资质的翻译公司译成中文并加盖公司印章,另需提供该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7.申请人如需在《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上打印中文姓名,应在申请表上“其他需说明事项”栏目中写明“制证时需打印中文姓名”。
8.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需要面谈申请人,或要求提交其它补充材料,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未在约定时间内接受面谈或提交材料的,予以撤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