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外籍人员办理新车上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包括:
1.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2、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的副联原件(已实现联网核查的可免于提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需提供其他任一联原件或加盖保险公司印章的复印件(已实现联网核查的可免于提交);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上签注已纳税信息或按照《车船税法》规定予以免征车船税的的除外,已实现联网核查的可免于提交);车辆一致性证书和随车环保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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